随着时代的发展,“代购”从无到有,已经演变成为了一种职业。它在方便大家购买外国商品的同时,也存在着不少问题,那就是无论是交易行为、售后保障还是纳税问题,都缺乏监管。不过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 ,将为代购这个行业戴上了“紧箍咒”。以后要代购,首先就要“持证上岗” 。
市民王女士做全职代购已经有4年的时间了,平日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生意后,每个月她都会飞2、3趟日本、韩国或者泰国,以采购客户需要的化妆品、服装、奢侈品等各种商品,回来后再邮寄给客户 。
采访 代购者 王女士
每次去我都要带两个24寸的大箱子
里面都是客户的东西
如果按正常渠道过关是要申报纳税的
那就跟在国内买一样了
代购不就是为了便宜点买嘛
我们也都是打擦边球
不少和王女士一样,不少都从事着“代购”这个职业,他们虽然都知道自己的行为,有偷税漏税之嫌,但因为每次代购收入较为可观,所以他们都不惜铤而走险 。
采访 代购者 王女士
一个月的收入除去成本
就是机票 住宿 交通这些
大概能挣7000 8000元
好的时候能有1万 2万块钱
不过,像王女士的行为,法律有了明确的约束。 2019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,对代购者做出了明确的定义,其中“个人代购”符合“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,从事销售商品,提供服务,经营”的几大要件,被纳入了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的范畴。通俗点理解就是:淘宝、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、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、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,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。
采访 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薇
我们对于个人代购属于登记制度
也就是说你要在这个平台进行登记
以及把这个销售行为纳入纳税的一个范围
因此我们就把不法代购排除在外
这是一个积极的法律的表现
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明确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另外,第十一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也就是说,以后要想从事代购这个行业,提前必要是持证上岗,而且还必须要依法纳税。业内人士表示,电子商务法实施以后,将结束代购行业无序发展的格局。
采访 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薇
在“电商法”出台之前
我们在网上购物一定要有火眼金睛
比如说他卖的东西是不是真
可能我们要试错
就是说付出真金白银才知道
他卖的东西怎么样
那么我们对消费者的要求就低了很多
因为他有这个平台登记
他的销售行为要纳入这个法律监管
并且进行纳税
因此他卖的东西肯定是有产品质量保证的
电商法的出台,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。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,比如奶粉是假的、红酒是假冒的、化妆品是假的等等,那么平台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采访 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薇
那么以后针对这些不良行为我们才能进行查处
如果说没有这个“电商法”的话
我们针对这种(非法代购)行为
只能说束手无策
因此这个“电商法”的出台
也是社会呼吁的一个结果
还有跟社会生活相匹配的一个结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