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电商法通过以后,跨境电商正面临巨大的新机遇。”国务院参事、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汤敏说。
5月10日,第三届全球跨境电商大会电子商务新规则论坛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,论坛围绕跨境电商发展“新机遇”、电商法实行后新规则等话题展开研讨。
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1.63万亿元,同比(较上年同期)增长8.5%。据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,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9万亿元,比上年增长23.9%。另据海关统计,2018年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达到1347亿元,同比增长50%。
“但这只占整个进出口的0.5%、0.6%,整体来说还是一个很小的数字,反过来也说明我们未来发展有巨大的潜力。”汤敏说。
但同时,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”,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党委书记姚广海说:“电商法支持的态度极其明确,为跨境电商提供便利,同时也要求其合法合规,随着海外电商市场结构相对分散和跨境电商的发展,行业将会从野蛮生长向逐步规范转变。”
2018年8月3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经表决通过,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第二十六条确定,“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,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。”
面对跨境电商中的规则的首创意义,汤敏说:“这些规则可能要全新的思路、全新的眼光去看。如果用传统的方式来写,写不清楚,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东西把互联网跟过去的商业完全合起来在一起,还要跟金融,跟物流,种种结合在一起,它是一个新的业态。老的规则去衡量它,长大的孩子你还给他穿一个小鞋子,穿一个小衣服,是会产生很多问题的。”
此外,跨境电商的交流不仅需要法律层面的支持和规范,走向海外的卖家也需要适应新的规则和新的市场。位于德国的Ecomvat律所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卖家提供服务,其代表Jorg Brettschneider博士在会上分享了几个商家出海的挑战和给卖家的建议。
Brettschneider认为,中国商家应分析海外市场的需要,设计满足西方消费者口味的商品,这样才能避免雷同和陷入价格战;在对商品的介绍时不能只用机器翻译,要让消费者能读懂;卖家要建立自己的品牌,理清品牌定义、梳理渠道、明白操作;不应依赖单一售货平台,要发展多渠道;并建议商家能够实际考察市场,了解目标市场当地的法律规范。